近日,由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起草的《丽江玛咖栽培标准技术规程》,经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个月的公示,已于3月10日正式颁布实施。
这是个玛咖产业的地方性技术规范,也是丽江玛咖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该《规程》的实施,使丽江玛咖的标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,丽江在玛咖产业发展的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。
为了推进丽江玛咖产业快速、健康、有序发展,丽江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从2009年开始,就积极开展了丽江玛咖质量标准体系建设,先后组织起草了《云南省食品地方标准 玛咖干制品》《云南省食品地方标准 玛咖糖果压片》《云南省食品地方标准 玛咖泡制酒》和《丽江玛咖栽培标准技术规程》。目前,《云南省食品地方标准 玛咖干制品》已提交云南省卫生厅。
《丽江玛咖栽培标准技术规程》作为云南省玛咖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由《丽江玛咖种植环境标准》《丽江玛咖良种生产技术规程》《丽江玛咖育苗标准操作规程》《丽江玛咖大田生产标准操作规程》和《丽江玛咖采收加工及贮藏运输标准操作规程》五部分组成,对丽江玛咖的种植环境要求、种子种苗繁育、大田种植、病虫害防治、产品贮藏、加工运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
作为个玛咖产业的地方性技术规范,该《规程》的颁布实施,不仅使丽江在玛咖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,还使丽江玛咖的标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,确保了丽江玛咖的绿色、有机、优质、。
下一步,将通过宣传,积极引导和监督境内种植企业和种植户,严格按照《丽江玛咖栽培技术规程》的要求,进行玛咖种植管理和贮藏运输,真正做到在海拔2800米以上的适宜区域内种植,同时开展有效的轮作机制,禁止连作;其次是实施“绿色”“有机”种植,严禁使用《规程》中禁用的化肥、农药、“膨大剂”等,促进丽江玛咖产业持续、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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